古人為什麼有名又有字,還有別號?三者大不同!

· 好名字選文字專欄

大家好!我是字小編,這一週大家過的還好嗎?今天想和大家聊一聊比較正經的話題。

古人有「名」,為什麼還有「字」和「別號」呢?什麼時候使用名,什麼時候使用字、別號?用錯場合可以說是大大不敬。究竟名、字、號又是什麼人取的呢?

幼名、冠字:成長的里程碑

《禮記.檀弓上》記載:「幼名,冠字。」剛出生的小寶寶,名」由父母取,這時期看不出來孩子的品德取向;一直到 20 歲行弱冠禮(女生為 15 歲及笄禮)時,由父母或尊長依照孩子的人格特質、或是「名」的延伸意義取一個「字」。

這代表孩子已經成年,進入社會,開始要被他人尊重。

古人取「名」的五大方向:

1.按家族排行:以伯、仲、叔、季作為排行(例如:伯是老大、仲是老二)。

2.祥瑞夢兆:夢到吉兆而取名,如長輩夢到龍、鳳。

3.記事時地:紀念出生的時間、地點或特定事件。

4.表達期望:母對孩子的成就期許放入名字。

5.命理五行:根據生辰八字與五行欠缺來補足。

古人取「字」的三大邏輯:

1.同義(並行):字與名的意義相同或相近。

李煜:煜有光明之意,字「重光」。

諸葛亮:亮即光明,字「孔明」。

2.反義(對應):字與名的意義相反,形成互補。

韓愈:愈有「進」的意思,字「退之」。

朱熹:熹有「亮」的意思,字「元晦」(晦為暗)。

3.連義(延伸):從名的意思推想延伸。

岳飛:因為要飛,所以字「鵬舉」(大鵬展翅高舉)。

趙雲:雲在天,字「子龍」(雲從龍)

名和字的使用場合:千萬別喊錯!

「名」和「字」的使用場合絕對不能弄錯。

名」:用於正式場合、對尊長自稱、或是尊長稱呼晚輩。

「字」:用於平輩間的互相稱呼,或是晚輩對長輩的敬稱。

重要規則:

1.當對方有了「字」,平輩就不可再直呼其「名」,否則是非常不禮貌的行為,暗示你視對方為「小孩」。

2.本人不可自稱「字」,對人稱呼自己時必須用「名」。 例如:李白的朋友稱呼他為「太白」,但李白向人介紹自己時會說「白」。

取「號」的方向:展現自我的標籤

「號」(又稱別號、自號)與名字不同,通常是由自己取的,不受父母尊長限制,更能展現個人的生活情趣或志向。

1.以居住地自稱:如李白自號「青蓮居士」、蘇軾自號「東坡居士」。

2.以志向或生活狀態自號:如歐陽脩晚年自號「六一居士」,意為:一萬卷書、一千卷金石文、一張琴、一局棋、一壺酒、一老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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